《关于进一步加强旅游行业文明旅游工作的指导意见》
2015-04-20 13:47:17
国家旅游局日前下发《关于进一步加强旅游行业文明旅游工作的指导意见》,就进一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,积极落实《旅游法》及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《关于进一步加强文明旅游工作的意见》,深入推进旅游行业文明旅游工作,进一步提升我国公民旅游文明素质,提出具体要求。
意见强调,要进一步增强自觉做好文明旅游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,强化对文明旅游工作重要性的认识,增强抓文明旅游工作的紧迫感,推动旅游行业文明旅游工作再上新台阶。要切实把文明旅游工作贯穿旅游工作始终,切实加强组织领导,切实投入更多精力,切实组织更强力量,将旅游行业文明旅游工作摆到更加重要位置,往深里做、往实处抓,抓出水平,抓出实效。
意见要求,各地要进一步推动文明旅游工作的常态化和机制化。建立健全协同联动的工作机制,落实好旅游部门的责任,主动与外事、公安、交通等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横向联动,共享宣传资源,在旅游不文明行为的记录采集、追责处罚等方面联手行动,形成工作合力。要坚持依法管理和标准引导,各地要积极推动地方将文明旅游相关要求入法入规,推进文明旅游工作制度化,积极制定文明旅游地方标准,鼓励旅游企业制定文明引导企业标准。要融入行业服务监管工作,各地要强化对旅游市场主体行为的事中事后监管,依法治理违法违规行为,督促旅行社等用人单位加强对导游领队等从业人员的培训和管理,将文明旅游工作融入渗透到行业服务监管工作之中。
意见还要求,各地要进一步加强文明旅游宣传教育培训工作。狠抓导游领队的教育培训,并把这项工作作为近期旅游行业文明旅游工作的重中之重,加大文明旅游的正面宣传力度,发挥反面典型的教育警示作用,进一步突出抓好重点人群、重点区域、重点环节、重点时段的宣传引导,进一步加强行业自律和督查考核,推动旅游行业组织发挥自律作用,强化文明旅游工作的考核督查。